中新網11月3日電 2014年的美國中期選舉將從當地時間11月4日開始。今年參議院將有33個議席舉行改選,3個空缺議席舉行選舉,眾議院將全部改選,另有36個州將選出新州長。
  根據美國憲法,美國總統選舉每四年舉行一次,國會選舉每兩年舉行一次。其中一次國會選舉與總統選舉同時舉行,另一次在兩屆總統選舉之間舉行。在兩屆總統選舉之間舉行的國會選舉,通常被稱為“中期選舉”。中期選舉大都在11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。
  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,國會是美國的最高立法機構,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。兩院議員都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產生。參議員每州2名,50個州共100名,任期6年,每兩年改選1/3。眾議員按各州人口比例選出,大約50萬人選一名,共435名,任期兩年,屆滿後全部改選。國會每兩年為一屆。
  美國憲法規定,參議員候選人必須年滿30周歲,作為美國公民已滿9年,且必須是選出州的居民;眾議員必須年滿25周歲,作為美國公民已滿7年,且為選出州的居民。兩院議員可連選連任,且均系專職,不得兼任政府職務。
  中期選舉一般將就以下議題進行投票:投票選出435個眾議院議席;改選參議院三分之一席的席次;部分州長的選舉;地方各州、縣舉行的立法和行政機構選舉。
  今年美國中期選舉中,眾議院全部435個議席、參議院100個議席中的36個以及36個州和三個美國海外屬地行政長官席位都將進行選舉。
  中期選舉有時被認為是對在位總統及/或執政黨表現的公民投票,選舉結果通常對總統所在的政黨不利。
  外界普遍認為,2014年美國中期選舉不僅關乎未來兩年美國政治的基本格局,還將對2016年總統大選的選情產生重要影響。目前,美國共和黨控制眾議院,關鍵是誰能成為參議院的多數黨。
  美國媒體民調顯示,在一些選情激烈的地區,民主黨占有優勢,但整體數據傾向共和黨,認為共和黨能奪回參議院的控制權。
  本次中期選舉選舉的36個參議院席位中,21席現由民主黨控制,15席由共和黨控制。目前總共擁有45席參議院位置的共和黨,需要再增加6席以奪走民主黨對參議院的控制權。但分析人士預計,今年,兩個黨都沒有可能占絕對上風。
  美國國會的職能
  國會是美國聯邦最高立法機關。根據美國憲法,美國為立法、司法、行政“三權分立”的聯邦制國家,國會行使立法權,以總統為首的政府行使行政權,法院行使司法權。
  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的內容,美國國會擁有以下權利:制定法律、宣戰、提高和提供公共資金並監督其使用、檢舉並起訴聯邦支援、批准任命總統、批准由行政部門談判達成的條約、進行監督和調查。
  如國會通過立法,批准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併進行撥款,批准其賦稅、貿易、征兵、財政等重要內外政策,批准政府及總統與外國政府和國際機構締結的條約、協定,決定戰爭與和平。除了立法之外,美國國會舉行聽證會報告立法進程,監督行政部門,並擔任美國人民和美國政府的發言人。
  美國國會分為參議院與眾議院兩個機構,兩院的地位是平等的,但各自的權力和義務有所不同。為了平衡美國大小州的利益,每一個州在參院享有平等的發言權,而眾議院中,各州代表的人數是按照各州人口比例確定的。
  美國國會的立法程序
  根據美國國會眾、參兩院議事規則,一項議案自提出到最終成為法律要經過以下立法程序:議案提出,委員會審議、通過,全院大會審議、通過,兩院統一文本,總統簽署。
  議案提出程序簡單。國會例會期間任何時候,提案議員按固定格式填寫議案標題主要內容並簽名後,眾議員將議案投入“議案箱”,即完成議案提交程序;參議員則將議案面交參院書記官,或在全院大會上,經會議主持人允許,宣讀議案標題並陳述議案內容,方完成議案提交程序。議員可在他人起草的議案上簽名聯署。
  議案提交委員會後即進入一個複雜、漫長、多變的審議程序。提案議員需爭取盡可能多的議員的支持;相關議員可能會對議案表示支持或反對;並提出修改意見,政府部門、利益集團、游說集團、民間團體、外國政府代表等也會紛紛介入,施加影響。委員會審議過程是各種勢力在較量、妥協基礎上達成共識的過程。
  委員會接受議案後,通常情況下轉交給主管的小組委員會,由後者啟動審議程序。小組委員會首先舉行立法聽證會,有關專家學者、非政府組織代表、政府官員等出席。小組委員會彙總各方意見和建議,然後對議案進行逐字逐句逐段的審議,對有關條款或文字有不同意見的議員可以提出修正案或替代案,如表決通過,即被吸收。議案小組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將送交委員會審議。委員會審議、辯論、表決程序與小組委員會類似,在獲得委員會表決通過後,議案將送交全院大會辯論、表決。
  議案的審議程序主要是在委員會完成的,從議案的內容上看,委員會通過的文本在很大程度上平衡了支持者與反對者的意見,議案內容會比較平衡,提交全院會議審議時,除非反對派與支持者力量十分接近、鬥爭非常尖銳,否則一般不會進行大的改動。
  一項議案在委員會獲得通過後,即送交全院大會辯論和表決。眾參兩院在全院大會審議程序上有較大不同。眾院強調“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說了算”原則,通常情況下是多數黨意志強加給少數黨;參院則突出多數黨和少數黨“協商、妥協、合作”原則,多數黨除非掌握60席立法多數,必須與少數黨合作,以推進立法進程。
  由於美國會系兩院制,眾、參兩院對國會立法議程的觀點、立場、出發點各異,兩院通過的法案往往存在著文本形式和內容不一致的問題。在有關法案提交總統簽字成法前,須由兩院協商統一法案文本。因此,統一兩院文本是一項必不可少的程序。
  在實際運作中,眾參兩院通過以下方式統一文本:將一院已通過法案不作修改地提交另一院表決通過;放棄一院已通過的法案文本,以另一院提出的法案文本作為兩院的統一文本;兩院分別通過各自版本的案文,再由兩院領導人任命議員組成兩院聯席會議進行“統一文本”工作,並形成報告,分別提交兩院通過。
  總統收到兩院通過的法案或聯合決議案,如簽署,該法案或聯合決議案即成為國家法律。總統也可予以否決,並連同否決理由一併退回眾院或參院,要求覆議。兩院可接受總統意見,對該法案或聯合決議案重新修改後再送總統簽署。兩院也可以三分之二多數票推翻總統的否決,使之自動成為法律。如總統在10天內(星期日除外)既不簽署,也不否決,而此時國會仍在例會,那麼該法案或聯合決議案將自動成為法律;如此時國會已休會,該法案或聯合決議案則被視為否決,這種否決既不需要理由,也不能被推翻。(完)  (原標題:背景資料:何為美國中期選舉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e81wepvl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